8月13日,贵州省林业局就《省林业局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
根据文件,项目建设用林用草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和技术规定,严禁超许可范围、内容进行施工,严禁违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。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,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,配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。
【资料图】
全文如下:
省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《省林业局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统筹风电光伏开发与林草资源保护,推动项目规范用林用草,促进我省风电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省工作实际,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管理工作事项,现将《省林业局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公布,欢迎各级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提出。联系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91号(贵州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)邮政编码:550001。
附件:省林业局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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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贵州省林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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